陕西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实现零突破
2016-06-21 14:04:06 来源:
近日,质检总局公布获得全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陕西省宝鸡市的“眉县猕猴桃”和“太白高山蔬菜”榜上有名,标志着陕西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实现了零的突破。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产品融合了“品牌”“可追溯”和知识产权等人文因素,经过国家有资质的评定机构评定合格,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即“PEOP”专用标志。
陕西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成立局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方面加强宣传,利用政策宣传会、培训会、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多种场合,利用报纸、网络、QQ群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生态原产地保护政策,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经过筛选,将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眉县猕猴桃和太白高山蔬菜作为陕西首批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重点扶持,指定专人负责。眉县猕猴桃和太白高山蔬菜都是当地支柱产业,获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必将对两县的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带来积极影响。在申报和评定的过程中,陕西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政策、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帮助申请人做好申报资料编撰,生态环境调研等前期工作,组织专家对产品进行初评,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及时向质检总局上报推荐。
陕西局局长徐华良表示,陕西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工业基础、科技实力具有独特优势,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引导和促进陕西工农业生产向质量效益型、生态集约型方面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陕西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生态原产地工作,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从而扩大陕西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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