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拨20亿资金扶持农村电商~你准备好了吗

2015-07-09 16:1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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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每县拨款1000万

2015年的20亿专项资金将全力扶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使用重点向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倾斜。希望通过财政资金的引领、鼓励,带动更多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电商发展,培育农村电商生态环境。在新公布的200个示范县中,中西部县区占82.5%,贫困县占比超过43.5%,赣南、黔东、陇南、陕北等革命老区成片上榜。这是财政择优支持中西部省份和革命老区的举措,试点每县将拨款1000万元,并将对考核达到要求的示范县在2016年再扶持一年。

与2014年投入11亿专项资金在8个省56个县开展的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作相比,2015年试点县的数量增加了144个,资金支持力度增加了80%。2014年中央财政开展的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不仅探索了县村两级营运模式,走通了乡村物流样本,还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尝试。

 

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据悉,专项资金将被规范在以下三个方面使用:一是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二是用于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建设改造,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目的的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的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的建设;三是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其中第一项为专项资金的重点倾斜方向。

此外,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的建设,以及购买流量等的支出,如有违反,将取消综合示范县资格,收回财政资金。财政部希望示范县利用现有已经商业化的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此,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汪向东主任指出,财政部在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引入扶贫的概念,是对我国扶贫政策的创新。在试点县的示范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和贫困群众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他们充分利用已有的市场化电商平台和渠道开展网络购销活动。

 

以政策优势来弥补资源不足

分析认为,在贫困村建立具有在线交易、代购代销功能,可发挥网货供应、草根物流节点作用的信息点,配有合格的信息员,形成可持续运营的良好机制,是保证专项资金良好运行的基础;在县级层面上,建立健全对本地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提供支撑的县域公共服务中心,以降低每个网商单独“打通关”的难度和交易成本。在电商扶贫人才建设上,应更重视招才引智,特别是引入有经验的网商和服务商,为外来人才落户本地提供便利。

加强本地电商扶贫产业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依托从县到村的线下支点,梳理、整合本地优势产品和服务资源,特别要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组织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做好支线物流,加强品控,优化服务,不断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提升用户的体验。特别是要鼓励在贫困地区探索电商扶贫“弯道超车”、“另辟蹊径”的经验,就要允许试点地区在电商扶贫政策和其他“软”环境上先行先试,以更优的政策环境来弥补其他资源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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