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5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2014-11-24 15:36:45 来源: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2015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省“861”行动计划),包括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储备项目建议计划、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建议计划和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备选项目。为做好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以推动项目提质提效为中心,突出转型发展,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提升产业项目层次,集中推进实施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投产见效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要求,扩大有效投入,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继续实行项目建设属地负责,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推进责任,建立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联系项目制度,积极发挥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增后劲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安徽经济升级版。

    二、编报要求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本地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的审核、汇总、申报;跨地区、跨流域和省管项目建议计划,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编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14年入库项目与2015年拟报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项目结转有序、逻辑合理。

    (一)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建议计划

    1.列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计划开工项目。其中,续建项目是指2014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2015年继续建设的项目;计划开工项目是指计划将于2015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续建项目和计划开工项目包括计划竣工项目。

    2.申报2015年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应至少提供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文件;申报2015年计划开工项目,应至少提供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申报续建和计划开工项目投资标准为:房地产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能源(不含新能源)、交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水利、新能源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其余项目不低于1亿元。

    (二)储备项目建议计划

    1.储备项目是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或正在谋划并已取得积极进展,尚未确定开工日期的项目。

    2.储备项目应突出谋划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民生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

    3.申报储备项目投资标准为:房地产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其他项目不低于5亿元。

    (三)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建议计划

    1.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按审批层级分为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和省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重大项目;按行业分为水利、交通、能源、制造业、创新能力、高技术、社会事业、文化旅游、生态建设、服务业和城市建设等类别。

    2.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筛选条件: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且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的重大前期工作项目;②需要申报国家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以及需要申报国家批准计划、规划或建设方案的前期工作项目;③省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重大产业类前期工作项目,或跨市、跨流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工作项目;④有确定的时间节点,2015年工作任务能明确具体目标。

    3.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应明确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按填报细则的七个节点目标分别填报。

    (四)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备选项目

    1.2015年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的备选项目筛选范围和要求:①项目原则上从2014年度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的结转项目,以及2015年亿元以上续建和计划开工项目中筛选;②重点筛选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类项目;③优先推荐省领导关注的、行业领先的,且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产业链长、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牵动效应的重大项目。

    2.各市各有关单位可筛选1-2个重大项目,作为2015年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的备选项目,并于11月25日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2014年已列为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项

    1.2015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议计划实行网上申报,通过“861”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报送。其中,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填报细则参见附件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网上报送操作说明参见附件2,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网上报送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

    2.为简化2015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编报工作,建议分批申报。第一批为2014年结转项目,除竣工项目外,建议结转为2015年项目,并对项目所处阶段、截至2014年底预计完成投资、2015年投资计划、2015年工作目标等项内容补充完善。第二批为新增项目,请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项目系统申报。

    3.项目基本信息中新增了“组织机构代码”栏目,请按要求填写。

    4.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和筛选项目,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申报联系人:

    合肥、阜阳、淮南、六安、宣城、黄山市和广德县。钟玉霞,0551-62602944

    淮北、蚌埠、滁州、铜陵、池州、安庆市和宿松县。周英明,0551-62602075

    亳州、宿州、马鞍山和芜湖市。殷启钧,0551-62602883

    省有关单位。汪振宇,0551-62602924

 

附件: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和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网上填报细则

     2.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网上报送操作说明

     3.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网上报送操作说明

 

 

                                                                2014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通知-附1-填报细则.doc

附件下载:通知-附2-亿元以上项目报送操作说明.doc

 附件下载:通知-附3-省重大项目报送操作说明.doc

附件下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5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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