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2014-07-28 15:15:53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要求,北京市科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组织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文件规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等。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向:
(一)农产品生产
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的繁殖、改良、种植、养殖技术。
(二)农产品加工
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生物质能资源回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等。
(五)农业装备与农用物资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林果业农机装备,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装备。
农用物资生产技术及产品,兽药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
(六)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等。
(七)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
(八)其他涉农需要转化的成果与技术
二、项目类别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为200万元,一般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为100万元。申报单位应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
三、申报要求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补助对象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承担者。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研发机构须具有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还需提供单位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鉴定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疫苗:临床试验批件;新农药: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或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出内容应是: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试验示范田租用及整理,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不支持不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存在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申报单位在报送项目申报书时应提交承诺函,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承诺。
(七)项目承担者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
(九)农转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进行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在线提交后打印,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盖公章)送达至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科技服务部(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1101室,邮编:100097),电子版发送至nczxkxb@126.com。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赵淑红
联系电话:51502355
北京市科委农村处: 王菲
联系电话:66188865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doc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doc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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