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4-06-23 09:39:19 来源:
各区县经信委(产促局、发改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拟着手组织2014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所属区域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产业基地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二、申报条件要点:示范基地工业建筑容积率大于0.6,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以上、平均产值(销售收入)3000万元/公顷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亿元/年以上,年缴税收2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区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1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或3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
三、申报原则及申报表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专栏了解并下载。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函;
2、《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14版)》;
3、拟申报基地空间布局图;
4、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5、创建示范基地的工作方案;
6、如基地已取得政府相关资金支持,请简单说明支持时间、来源及金额;
7、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7份以及电子版光盘3份。
五、申报时间:请于6月19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委规划布局处。
联 系 人:胡广豪 57587511
地 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532房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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