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商贸物流促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的通知

2014-03-19 14:43:10 来源: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财务〔2013〕10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4年商贸物 流项目资金支持办法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4〕9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 〔2012〕211号),为充分发挥好我市专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市商贸物流行业发展,现将组织申报2014年度商贸物流促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我市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申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形成政府推 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试点工作机制,选择具有基础较好,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列入试点,推进我市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城市共同配送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市物流节点、优化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通行有序、绿色 环保的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同时,引导和推进批发、零售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模式创新,培育一批运营规范、技术应用水平高、管理有序的商贸物流示范企 业。
三、支持方向
(一)推动冷链物流发展。
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化全温带冷链配送中心,提升冷链配送中心的管理技术水平。以大型连锁超市和冷链配送中心为节点,建立健全冷链配送网络,提升连锁超市、生鲜专卖店、社区便利店冷链配送专业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城市共同配送。
大力发展城市第三方共同配送,构建支撑连锁商业、电子商务第三方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服务体系。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大型社区及大中专院校依托社区便利店建立集配送、收货等一体的公共服务终端站点,增加“网定店取”网点,解决最后500米配送问题。
(三)推进物流智能化建设。
加快推动物流智能化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应用先进物流信息技术,加快推动物流智能化发展;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集成应用信息技术,搭建金融服务、交易信息、在线通关、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信息共享、要素聚集,金融支持服务。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通过专家论证并已列入市商务委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予以扶持,扶持内容依据支持方向内容执行,支持20000吨以上大型 现代化冷库、冷链配送中心、终端销售网络、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及第三方专业物流配送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每个项目财政扶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原 则上每个单位(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一)在天津市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贸物流相关企业、连锁经营商贸流通企业。具有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企业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资产优良,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具有达到建设规范要求的软硬件经营条件,具备承担并完成申报项目的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程序,具备行业管理、技术人才,及时报送各类数据。
(四)符合用地规划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其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条件已经具备或已经开工建设或已投入运营,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
五、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主管部门(区县商务委)推荐文件;
(三)申报单位申请文件;
(四)项目简介;
(五)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六)《×××项目实施(建设)方案》(见附件2)
(七)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项目承担单位上一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九)项目资金预算表;
(十)项目设备购置预算表;
(十一)申报资金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十二)效益分析及风险评价;
(十三)升级改造项目请提供改造前后新旧对比的相关材料,可反映项目建成后效果或目前进度情况的相片等材料;
(十四)企业自我评价(200字);
(十五)自身优势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六)2013年度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十七)PPT报告10分钟左右;
(十八)相关其他证明材料、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申请材料封面(见附件5)。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目录要求,于2014年3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
(二)项目评审。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择优的原则,确定试点项目。

附件:
1. 《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书》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 申报资金项目承诺书
  4. 2013年度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基本情况表
  5. 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6. 《关于做好2014年度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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