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5-23 09:56:44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甘工信发〔2013〕396号

  各市(州)工信委、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财企〔2013〕3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业、生物制药、轻工业、利用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为行业龙头企业及大中型国有企业协作配套、已列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3341项目工程富民多元产业投资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247号)的富民多元产业项目。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今年确定挂牌运营的市(州)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已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委、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加强沟通,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联合上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报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办法》附件可在省工信委网站中小企业专栏内下载http://www.gsec.gov.cn/)
  (三)项目申报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含直管县项目,直管县项目不再单独上报),每个市州申报项目不超过8个(技术改造项目6个,服务体系项目2个)。
  (四)同一个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资金支持。2011年、2012年、2013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各类资金支持的在建项目单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企业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通报》(甘工信发〔2013〕335号)中未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五)不符合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已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不得申报。
  (六)各市州务必于2013年6月7日前上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超报超时均不予受理。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13年5月21日

分享到:
转载保留网址链接http://www.gjzjsb.org/2013/0523/4050.html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版权声明 ||最新文件

Copy © 国家资金申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楼 一楼    联系电话: 010 - 62136011      Email: gjzjsb@163.com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林业生态旅游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咨国业规划设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家庭农场(国际)联盟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 通用网址:国家资金申报网 版权所有:国家资金申报网
 

本站关键字: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京ICP证11098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