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3年部分社会事业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2012-07-31 10:00:22 来源:安徽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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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广德、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88号)要求,请各地在去年上报的计划项目基础上,抓紧做好2013年有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机计划的筛选上报工作。现就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养老服务项目:原则上2009年以来没有安排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以日间照料中心为重点,认真核实、筛选上报。500万人以上的市共报5-6个项目,300-500万人的市共报3-4个项目,300万人以下的市共报2个项目。
  2、社区服务项目: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以社区服务站项目为重点,所报项目不能与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重复。500万人以上的市共报4个项目,300-500万人的市共报3个项目,300万人以下的市共报2个项目。
  3、计划生育项目:原则上“十一五”以来未安排且符合条件的县(区)、乡镇项目。500万人以上的市共报4个项目,300-500万人以下的市共报3个项目,300万人以下的市共报2个项目。
  4、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项目:请各地根据轻重缓急和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筛选上报市、县级项目,每市报2个项目,已获得中央投资的市不予再报。
  5、体育项目:请各市根据国家和省全民健身计划要求,申报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每市共报2个项目,已获得中央投资的县不予再报。
上报各专项计划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或在建项目,确保一经投资下达能马上开展建设。同时,对附表中的床位数、建设面积、总投资等数据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规定填报,养老、计划生育、残疾人、体育等专项建设规定和标准请网上查询。务必于8月2日前将附表和项目imo文件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以上专报最终上报计划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正式通知精神为准。
  联系人:钟 诚 联系电话:0551-2303046
  邮 箱:33909646@qq.com
  附表1、安徽省2013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2、安徽省2013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3、安徽省2013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4、安徽省2013年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5、安徽省2013年体育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议方案表


社会发展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下载附件:2013年养老、社区、计生、残疾人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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