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和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2-04-13 10:19:37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皖发改环资函〔2012〕368号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全面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继续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开展100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现就申报2012年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和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一)推荐的范围和方式
推荐范围: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包括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市(县)。
推荐方式:拟申报循环经济示范的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示范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要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优先纳入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企业应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产业;
2.企业应重视循环经济工作,有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3.企业内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关键链接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企业能耗、水耗及污染排放水平应达到国家和省单位能耗(电耗)、水耗限额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5.企业应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1.园区已得到国家或省正式批准;
2.园区管理机制健全,有发展循环经济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已编制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3.园区内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企业间建立了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实现资源再生利用;
4.园区的能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明显提高,能耗、水耗明显降低。
循环经济示范市(县)
1.成立了发展循环经济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设立了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2.已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工作实施方案,且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近两年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区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推荐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
2.省级经济示范单位申报表;
3.证明企业、园区和市(县)符合推荐条件的文件和资料。
各地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示范单位的企业、园区和市(县)以及其建设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优先申报中央专项资金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二、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安徽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343号)中确定的跨领域、跨行业、示范性和导向性强以及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循环利用资源、“零”排放和再制造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或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3.近两年已安排中央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循环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项目建设背景、建设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项目单位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
4.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5.用地证明(若项目利用本单位原有土地,需项目单位说明);
6.配套资金承诺文件;
7.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8.项目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须打印目录,编写页码,并按顺序加封装订成册。
(三)申报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建处),原则上各市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5个。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0551—2603213
邮箱:hzc_lb@163.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人:贾振东
联系电话:0551—5100595
邮箱:cz5100595@126.com

附件
1.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申报表
2.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分享到:
转载保留网址链接http://www.gjzjsb.org/2012/0413/3082.html
关键词:关于组织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版权声明 ||最新文件

Copy © 国家资金申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楼 一楼    联系电话: 010 - 62136011      Email: gjzjsb@163.com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林业生态旅游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咨国业规划设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家庭农场(国际)联盟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 通用网址:国家资金申报网 版权所有:国家资金申报网
 

本站关键字: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京ICP证11098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