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填报《2011你阿奴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2011年农垦贫困农场综合统计年报》的通知
2011-12-20 15:20:40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广州、南京市农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改委:
为做好2011年度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贫困农场综合统计年报编制工作,我部依据《财政部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修改制定了《2011年度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见附件1);对农垦贫困农场综合统计年报也做了部分调整(见附件2),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编报工作。
一、决算编报
(一)《2011年度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由汇总封面、单户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会垦年汇01表)、利润表(会垦年汇02表)、利润表-其中:农业企业(会垦年汇02表附表)、现金流量表(会垦年汇03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垦年汇04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会垦年汇05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会垦年汇06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会垦年汇07表)、基本情况表(会垦年汇08表)、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表(会垦年汇09表)、农(牧)场债务情况表(会垦年汇10表)、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表(会垦年汇11表)。和编制说明组成,适用于农垦系统内国有及国有控股(包括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通过其他办法能够实施有效控制)、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核算报表的所有农垦企业。
(二)请各企业根据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注意保持报表决算范围的一致性,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统一格式,基本填报级次最多为三级,三级以下企业并入三级填报。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做好财产及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统一要求和编制方法,以2011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为依据,认真编制《2011年度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四)各垦区要做好逐级审核汇总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逻辑性审核与合理性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要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对户数、资产、效益等方面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变化的原因要有详尽的分析说明。
二、统计填报
(一)填报对象为“十二五”贫困农场(农办垦[2010]15号)及已脱贫的原“十一五”重点扶持农场。
(二)请各垦区扶贫管理部门做好逐级审核汇总工作,严把质量关,严格逻辑性、合理性审核,确保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认真撰写年报分析说明,分析要详实、透彻。
三、报送要求
(一)各垦区要高度重视决算编报和统计年报工作,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提高效率,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请各垦区将《2011年度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决算分析报告、《2011年贫困农场综合统计年报》和年报分析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分别于2012年3月20日、2012年2月底之前,报送我部农垦局财务处。
联系人:冯素英、徐兆权。
联系电话: 01059199529、13901247814;01059192640、13311135002。
电子信箱: fsy2@263.net、fp2640@163.com
(02)2011单户封面.doc
(03)2011农垦企业财务决算表样.xls
(04)2011企业财务决算编制说明.doc
(05)2011年扶贫统计报表表样.xls
(06)2011年度农垦扶贫统计年报填报说明.zjp.doc
农办垦〔2011〕74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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