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1-10-11 10:5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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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1〕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学习文件,把握要求。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有新的修订,如强调供销社必须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财政补助的支持对象改为总社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等。各地要认真学习财政部财办建〔2011〕133号文件,准确、全面地把握有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加强配合,严格审核。由于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因此,各地财政局和供销社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有影响力、带动作用明显、质量优良的项目。各市、县(区)财政局和供销社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齐全。对报送的项目纸质材料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整齐,并单独报送《“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及时完整,按规申报。每个省社投资企业限报1个项目;只有1个所辖县(区)的市限报1个项目;其余的市限报2个项目(其中必须至少包括1个所辖县的项目)。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在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于9月20日前提交省供销社在线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打印项目申报有关表格,并按照财办建〔2011〕133号文件规定将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各市、县(区)财政局和供销社将经审核签章的申报材料于9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供销社(项目纸质材料和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在上报文件中应对所推荐项目的主要特色和支持理由作简要说明。省供销社初审汇总后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供销社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省财政厅以文件形式报送财政部和全国供销总社。

     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补充要求,将及时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www.ahcoop.gov.cn)上予以发布,请各地各单位注意及时上网查看。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建处:侯宇翔  电话:0551-5100219;

           省供销社财会处: 陶  曼  电话:0551-2636895

附件:2012年新网工程申报指南(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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