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的重要说明
2011-10-09 15:18: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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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系统开放时间在线系统: 2010年5月24日12:00-2010年6月25日18:00。 离线系统:请于2010年5月24日12:00后登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从“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离线填报软件(2010.05.2...
一、系统开放时间
在线系统: 2010年5月24日12:00-2010年6月25日18:00。
离线系统:请于2010年5月24日12:00后登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从“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离线填报软件(2010.05.24版),通过软件填写项目申请。
二、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书填报完毕,请项目申请人准备项目申报书等相关纸质材料,经本人签字、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具体包括: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荐表,在线直接生成或通过离线软件直接生成,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如通过离线软件填报,刻录光盘一张(务必包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项目名称+任务书上报数据”的文件夹,不要仅刻入word文件)。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非在线或通过离线软件填写、打印的项目申报书一律无效(如下载有关报表再填写的电子版文件无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4.已签署的合作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如项目申请专项经费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概算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对上述材料审核盖章后:
1.请将材料3、4、5返还项目申请人,合装为一册,一式三套,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留存。如项目需参加答辩或获得立项等,项目申请人再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报送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本次无需报送。
2.请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出具正式推荐函(务必写明推荐的项目数及项目名称),将各项目推荐表(材料1)作为附件,于2010年7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涉密类项目,还须报送材料2,请按照规定在上述日期前通过机要渠道报送。
其他要求详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点击下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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