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编制《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2011-10-09 13:02:24 来源: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部署编制《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20年)》的通知
办造字[2010]86号
国家林业局 http://www.forestry.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对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依靠,两大任务”,确保实现林业2020年“双增”奋斗目标,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加速国土绿化意义重大。为充分挖掘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潜力,将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加强行业宏观指导,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就《规划》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期限、范围与深度
(一)规划期限。规划要与《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林规发[2010]128号)、《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相协调,规划基准期为2009年,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年~2020年,分为“十二五”(2011~2015年)和“十三五”(2016~2020年)两个阶段。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国的林业用地。
(三)规划深度。满足宏观指导和重点项目立项的要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包括资源培育、产品加工和销售全过程,其建设目标落实到省(区、市、公司、兵团);资源培育主要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旗);产品加工和销售测算落实到重点区域,满足加工企业布局和精深加工项目的立项要求。
二、规划内容和成果
(一)规划主要内容。详见《规划》编写提纲(附件1)
(二)主要成果。全国《规划》;《×××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相关的规划图件、附表。
三、规划编制程序
《规划》编制采取上下结合、专项调研、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编写提纲要求,编制省级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并上报我局。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统计、汇总,并编制全国《规划》文本。
四、时间要求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主要成果,要在2010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电子(word、excel)和纸质文档并上报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五、具体要求
(一)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尽快组织业务骨干,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上报本地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和附表。
(二)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经济林产业发展面临的有关政策、法律、技术等重大问题,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并确定本地的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
(三)为便于汇总,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编写提纲进行编写,上报的所有表格必须按照所发附表格式(见附件2),采用Excel计算和制作。
(四)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国家林业局网站(www.forestry.gov.cn)主页的“信息发布”栏目下“公示公告”二级栏目中下载本通知和附件1、2。
(五)联系方式
1、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经济林和花卉管理处
联系人:刘道平 易 哲
联系电话:010-84238508 84238592(传真)
E-mail:zlsjjl@163.com
2、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工程咨询设计处
联系人:刘 明
联系电话:010-84238046 13691133096
E-mail:zhfang@qq.com
联系人:张 志
联系电话:010-84238072 13910051400
E-mail:zhangzhibjfu@163.com
附件:1.《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写提纲
2.《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划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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