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44:05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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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自2006年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安排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为做好今年补助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二)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每年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且服务场地在500m2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3项。

(三)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的典型案例3个。

  (四)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二、支持内容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1)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

(2)软件共享服务。

(3)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 专业技术服务

(1)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

(2)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1)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2)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

  (3)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已获得政府持续稳定资金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再重复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一)因开展上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上述服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

(二)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三)为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补助资金项目,纸质申报资料主要包括:

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和企业注册信息表;

(二)201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填写);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序号

姓 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学历

专业特长

所负责的业务

(五)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六)其他相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和设备清单;   (2)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被服务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使用的

设备名称

收费情况

⑶ 设备使用作业单(作业单要体现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使用设备种类、使用计时、服务收费及成本支出等项内容,并加盖用户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2.专业技术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服务内容

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运营成本支出凭证或票据。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转移技术的名称

完成技术交易额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五、补助资金不支持

(一)单纯的网站建设项目;

(二)具体的科研项目;

(三)国家政策尚未明确肯定的项目;

(四)农业产品类项目。

六、项目申报和要求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对申报单位基本条件、服务内容以及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收支凭证、证明等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 系 人:荀晓赟  张海东

联系电话:0951—50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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