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的通知
2011-10-09 16:37: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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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有关市(州)水务局、专业处局: 随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即将基本完成,我省灾区建设将进入发展振兴阶段。为巩固和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厅在省发展改革委《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基础上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见附件一)。 请各单位根据《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
各有关市(州)水务局、专业处局:
随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即将基本完成,我省灾区建设将进入发展振兴阶段。为巩固和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厅在省发展改革委《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基础上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见附件一)。
请各单位根据《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规划编制原则和内容制定各市(州)的《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内容包括水利发展振兴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以项目为支撑提出的具体解决措施以及达到的预期目标;同时填制《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项目表》(见附件二)。请于8月25日前将规划报告及规划项目表报送厅灾后重建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邮箱,以便汇总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周燕 陈婷
电 话:028-86942468 028-86957829(FAX)
邮 箱:slcj512@163.com
附件:1、《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大纲(初稿)》
2、《XX市(州)汶川地震灾区水利发展振兴规划表》
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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