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二〇一一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30:37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省基础研究科技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实施“十大工程”战略,围绕十大产业振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人才、项目、基地、产业统筹,以提升我省综合创新能力为目标,调整基础研究工作的重心,培养科学技术的领军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对外科技合作,注重应...

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省基础研究科技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实施“十大工程”战略,围绕十大产业振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人才、项目、基地、产业统筹,以提升我省综合创新能力为目标,调整基础研究工作的重心,培养科学技术的领军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对外科技合作,注重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先填报《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四项基金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24时止,届时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面上项目申报数量≤ 2010年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量×3.0项
  为了鼓励各单位申报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在原限额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的比例给予增加申报名额,每个单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数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20项。2010年没有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的单位允许申请2项。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博士生导师年龄未满63周岁。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重点项目申报数量≤2010年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量×3.0项
  2010年没有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单位允许申请1项。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高校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企业、科研院所申报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对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方面获得较显著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论著、获得过专利),并具有一定科研条件。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2010年获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数量×3.0项
  2010年没有获得省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允许申请2项。
  三、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有关。
  3、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报数量≤2010年获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数量×3.0项
  2010年没有获得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的单位允许申请1项。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凡是申请参加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选者,由所在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
  2、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申请者年龄在196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及副高职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请者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名,被推荐者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件发送到E-mail:kjtxm@126.com。经基金办初审合格后再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
  五、其他要求:
  1、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
  2、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过一次;各单位申请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边缘学科项目。
  3、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2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按1:1(省基金:申请单位=1:1)资金比例匹配,没有匹配条件的单位不予资助。
  4、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5、请各单位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一式1份;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省青年、留学归国基金项目 “申请书”、“附表”纸件各一式1份;一并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也可通过邮局报送申请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将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清单发送到E-mail :kjtxm@126.com.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省政府前楼520室,邮政编码:150001)
  申报网址: http://nsf.hljkj.cn/zrjj/
  技术中心咨询电话:82265088   55928063       联系人:刘雨
  业务 咨 询 电 话:82632603       联系人:韩金华、曹颖、翟琦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黑 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2:2011年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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