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简介的通知

2011-10-09 16:2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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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各市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根据全国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0〕3号)的精神,为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经研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围...
各市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根据全国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0〕3号)的精神,为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经研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围绕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桑蚕、畜产品、蜂产品等供销合作社传统特色产业实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具体扶持由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养殖基地、加工以及流通类项目,由龙头企业实施的加工及流通设施项目。

   二、扶持对象。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方式。考虑到项目单位多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节约费用、不增加负担的原则,由各项目单位先行报送项目简介(约1000字左右文字材料),经市社汇总后统一上报。

    省社和省农发局根据总社、国家农发办随后下达的分省分类项目申报通知中有关分省预算指标、申报数量要求,征询专家意见,筛选出切实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要求的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逐级联合申报。

   四、几点要求。

    1、根据《申报指南》(可在总社网站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农业综合开发栏目下载)要求,凡所辖县(市区)四个以下(含四个)的市限申报1个项目、所辖县(市区)四个以上的市限申报2个项目,省社符合条件的投资企业限申报1个项目。请严格按照项目数量申报,超出名额部分不予受理。

    2、项目简介(不需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于8月10日前报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0551-2663653
    电子邮件信箱:
583653960@qq.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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