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省农业三项工程 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2011-10-09 16:2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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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及经费随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0年“2130106技术推广”预算支出科目。为做好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请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及经费随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0年“2130106技术推广”预算支出科目。为做好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请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和《2010年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合同,制定实施方案。

    (一)突出科技导向,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项目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高效模式多元化。种苗育繁推项目,要以种苗(种畜禽)为载体,加强种子种苗繁育技术集成创新与生产配套技术推广,提高新品种覆盖率。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组织优势,立足于技术、模式集成与多点试验示范,做好技术示范点标识,增强示范效果,扩大新技术覆盖面。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平台项目,要展示全省最新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强集成创新,使农业三新技术在展示中完善,在示范中推广。项目单位要根据农时季节组织乡镇农技人员、种植大户观摩,省里将对基地开展技术观摩推广活动及带动农民应用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二)突出协作实施,提高项目组织化程度。今年省里在水稻超高产栽培、麦棉油高效生产、设施蔬菜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生猪高效健康养殖、家禽生态健康养殖、园艺作物(花果茶)高效生产、动物疫病防控、蚕桑高效养殖、食用菌高效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设立十个专项技术推广协作组。每个协作组设立一位首席专家,以此提升项目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和辐射带动能力。首席专家负责专项内协作单位实施方案审定,指导安排专项试验,组织协作组内项目单位互动交流,对协作组项目开展绩效考评,提高专项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三)突出技术物化,扩大示范推广实效。在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要以农民接受新技术并应用于生产的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指标,运用农民能理解的文字、能学会的标准、能看到的现场,做好成果转化“翻译”工作,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每个协作组的首席专家要牵头制定一套技术推广挂图,编录一套技术推广教学片,编写一本实用技术培训教材,组织实施好一批具有规范标识的示范基地。首席专家在项目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将专项“四个一”的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科教处审定,并在项目实施期内将相关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省农业三项工程经费实行省财政拨款与项目单位自筹相结合,企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按1:1配套。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一)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促进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从今年起,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归口管理项目的实施监管。今年项目合同实行网上审核、网上签订、网上打印,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在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系统(
http://xm.jsagri.cn)网上填报,从网上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至省里审核,待省里对合同审核通过后再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网上打印(一式6份,在网上直接打印),报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报省。

    (二)省补经费突出科技环节支出。加强省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用于省(国)外优秀新品种(新技术)引进、集成创新及试验示范材料补助、试验点补贴、培训观摩、技术物化及资料发放,以及项目实施必需小型仪器设备、小型田间工程及其它科技环节上的支出。原则上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租赁费用开支。

    (三)项目报账制管理与验收审计制度。项目经费在项目单位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按《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苏财农〔2002〕14号)文件规定进行报账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审核报账资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为方便项目报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园区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2〕78号)规定,负责整个项目会计核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变更申请函,报省农业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方可变更。项目单位在申请验收时,须提供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三、加强项目检查、考核与宣传工作。为督促检查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每年下半年,省里分区域、分行业对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一)建立项目实施与组织管理责任制。各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市(县、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实行项目单位自查、市县管理部门核查、协作组首席专家日常检查与省里抽查四结合,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绩效管理,省里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比活动,促进项目实施争先创优。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里直接验收或委托省辖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对逾期未验收的项目单位,翌年不得申报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对检查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不得申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同时缩减下一年度该市(县)项目经费指标。

    (二)加强项目实施宣传。从今年起,三项工程实行申报、评审、合同签订、总结报送、效益统计、验收与归档全程网络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总结宣传,做好项目实施资料数字化归档工作,在管理系统中及时报送实施图片及效益统计资料,充分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农业科技项目强农惠农作用。

    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9月20日前在网上审核好项目合同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农委科教处、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

    省农业委员会联系人:周振兴、黄挺,联系电话:025-86263819、86263714;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网站地址:
http://xm.jsagri.cn/

    附件:
         1.2010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经费汇总表(不发市县)

         2.2010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分市、县下发)

         3.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书(格式)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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