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2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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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开始受理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开始受理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软科学繁荣发展,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项目申报以《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
    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不设限额。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面上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应效性。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将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和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指标。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重大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基本要求:
    (1)申报题目必须与发布的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题目相一致,具体研究内容自行拟定;
    (2)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课题组研究人员构成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须占一半以上,且学科、年龄结构合理;
    (3)允许多单位联合投标,鼓励决策(拟应用)部门(人员)参与研究。联合投标的单位必须明确第一投标单位,并与其他联合投标单位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4)有效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招标项目按流标处理。
    3.面上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
    (2)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研究时间;课题选题科学,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也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读研究生(脱产)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一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参与申报的项目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5.不受理以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
    (1)承担在研或延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同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人员;
    (3)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
    6.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可申报基地项目,项目选题必须与基地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相关,每个基地限报两项。
    7.继续鼓励和支持自筹经费开展软科学研究。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或者同意可列为自筹经费项目的,必须出具经费资助证明。自筹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请。如不同意所申报项目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申请书中相关栏目中注明,否则,一经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完成课题研究。
    8.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完成时间重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12月31日,面上项目不超过2012年6月30日。重大项目结题验收须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参考摘要、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文章或证明、成果应用(拟应用)证明。
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必须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参考摘要。
    9.申报重大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申报面上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申请书》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
    四、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限额推荐,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限额,主要根据2008-2010年来各主管部门(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立项数量和完成情况等,结合当年度计划立项数量综合考虑确定。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限额数见附件2。
    青岛市属单位申报的面上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原则上只列为自筹资金项目。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报。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原则上,省属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管理,其余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市科技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政务大厅”的“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点击左侧计划类别导航中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认真阅读使用手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网上申报说明请见附件4。申报书在网上提交不再修改后,可下载打印。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必须相一致,特别是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网上申报单位注册名称、单位公章相一致。除保密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4月4日至2011年4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4月4日至2011年4月15日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包括:
    (1)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一份)及电子版,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重大项目需提交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面上项目需提交面上项目申请书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尤其要严格审查申报资格,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

    受理单位: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019室
    联 系 人:丁其涛  齐菲
    联系电话:(0531)66777121
    e-mail:rkx@sdstc.gov.cn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联系人:曲延凯


    附件:
    1、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限额申报说明
    3、2011年度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网上申报说明


                                                                    山东省科技厅
                                                                   2011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下载:    123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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