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1-10-09 16:2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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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以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6〕54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我省200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及2006、2007年度立项的省级科技富...
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以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6〕54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我省200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及2006、2007年度立项的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组织验收。为切实做好本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及内容
1、验收依据:国家或省批复的县(市)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与县(市)签订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合同书。
2、验收内容: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执行情况和效果;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等。
二、验收方式
1、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现场考察,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核实相关数据,形成验收意见)
2、各项目由试点县政府组织、协调相关承担单位做好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相关指导,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验收材料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2);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
3、15分钟的项目多媒体(PPT)汇报;
4、相关附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行动资金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为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各年度实现的经济指标以及累计实现的经济指标;
②项目承担单位要出具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各承担单位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统计表,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
件等;
③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要附照片。
四、验收时间及进度安排
1、2010年9月10日前,各试点县完成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准备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备好电子版。
2、2010年10月31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技术、财务专家完成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梁恺龙 电话:(0531)8262965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牛红 电话:(0531)82669929
省科技厅星火办:宋玉丽 电话:(0531)82629689
按照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以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6〕54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我省200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及2006、2007年度立项的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组织验收。为切实做好本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及内容
1、验收依据:国家或省批复的县(市)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与县(市)签订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合同书。
2、验收内容: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执行情况和效果;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等。
二、验收方式
1、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现场考察,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核实相关数据,形成验收意见)
2、各项目由试点县政府组织、协调相关承担单位做好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相关指导,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验收材料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2);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
3、15分钟的项目多媒体(PPT)汇报;
4、相关附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行动资金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为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各年度实现的经济指标以及累计实现的经济指标;
②项目承担单位要出具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各承担单位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统计表,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
件等;
③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要附照片。
四、验收时间及进度安排
1、2010年9月10日前,各试点县完成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准备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备好电子版。
2、2010年10月31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技术、财务专家完成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梁恺龙 电话:(0531)8262965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牛红 电话:(0531)82669929
省科技厅星火办:宋玉丽 电话:(0531)82629689
附件:
1、2006、2007年度国家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项目清单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1、2006、2007年度国家及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项目清单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0年8月10日
山东省财政厅
2010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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