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省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2011-10-09 16:22:29 来源:
各市发改委、服务业办、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研究确定的全省2010年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名单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也是投资增长的引擎和重要拉动力量。各市要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要求,做好2010年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和配合,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拉动投资的较快增长。
二、加强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各级发展改革委、国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项目的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不准违反程序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增减建设内容。确需改变和调整的要按照规定报批。要树立节约利用土地观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按照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充分结合城市改造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确需新增用地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重点支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要突出抓好建设资金的筹措,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性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企业上市融资,广泛开展银企对接工作,引导银行资金、国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各有关银行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贷款数量和利率上尽量体现出政策倾斜和优惠。符合国家及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各相关部门也要对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努力创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对省重点项目的调度分析和研究。省发改委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月调度制度。各市要安排专人负责,按时统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并将有关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送到省发改委服务业项目处,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要加强现场调研和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2010年省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名单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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