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10-09 16:15:56 来源:
为落实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的指示,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技北京”建设,近日,北京市科委、市国资委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意见》具有以下创新点:
一、《意见》首次提出对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行考核。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企业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格局;将研发投入、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建立长期技术储备等自主创新工作情况逐步纳入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对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的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大型骨干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5%,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达到10%。其他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安排一定研发经费。
三、《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路径。要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加强企业承接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及产业化的能力,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品牌意识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意见》明确了联合推动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国资委和市科委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研究解决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两委相关处室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自主创新方面的具体工作。
(北京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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