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1-10-09 16:15:22 来源:
4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城乡住建委建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情况,对补助原则、申请条件、资金补助范围、申报程序等做了具体说明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重点介绍内容如下:
一、补助原则:“支持高端、扶持产业、先申先得”。
二、资金补助范围和条件:本市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各类公共建筑、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工艺中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以及各类既有建筑改造中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安装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且集热器有效得热量大于8兆焦/平方米。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化的项目,优先支持采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相关太阳能利用产品的项目,以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三、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前1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的项目业主单位,由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实际安装集热器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补助。
市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赵晓伟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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