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1-09-29 14:29:39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为深入贯彻省委五届七次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加强省政府工作部门专业技术领导力量,优化省直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和全省竞争性选拔部分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总规划师1名;
  (2)省农业厅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师1名;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1名;
  (4)省财政厅总会计师1名;
  (5)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总工程师1名;
  (6)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总工程师1名;
  (7)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1名;
  (8)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1名;
  (9)省审计厅总审计师1名;
  (10)省水务厅总工程师1名;
  (11)省林业局总工程师1名;
  (12)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1名。
  (二)面向全省选拔的职位
  不定向选拔5名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有关职位具体要求请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gov.cnhttp://www.hainandj.gov.cn)查询简章。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面向全国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
  (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3月31日,下同)。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近三年以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累计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属国家级专家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面向全省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
  (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报名
  (1)时间:4月6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①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按照报考职位,相应填写《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领导干部报名表》或《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表》。②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4月24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个人学术科研成果、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
  四、考试时间
  5月2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31280 65342184
  传  真:0898—65342184 65342440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日
  附件:1、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副厅级职位领导干部简章



附件1: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副厅级职位领导干部简章

  一、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一)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总规划师1名;
  (2)省农业厅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师1名;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1名;
  (4)省财政厅总会计师1名;
  (5)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总工程师1名;
  (6)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总工程师1名;
  (7)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1名;
  (8)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1名;
  (9)省审计厅总审计师1名;
  (10)省水务厅总工程师1名;
  (11)省林业局总工程师1名;
  (12)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1名。
  (二)面向全省选拔的职位
  不定向选拔5名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
  1. 面向全国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
  (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3月31日,下同)。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近三年以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累计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国家级专家,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人选的报考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面向全省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
  (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总规划师
  (1)城市规划、旅游规划、景观(园林)规划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政策法规及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或城市规划等工作经验。具有甲级资质旅游或城市规划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2.省农业厅
  总农艺师
  (1)农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农业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丰富的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等经验。
  总畜牧师
  (1)畜牧类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农业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丰富的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等经验。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
  (1)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技术、电子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策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项目的能力较强。国家级信息技术类项目带头人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具有产值超亿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
  4.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1)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宏观经济、财政税收政策法规,掌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5.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总工程师
  (1)广播电影电视、网络通信、计算机、信息技术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广播影视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广播影视及通信网络、计算机等专业技术应用与科研项目开发水平,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和技术监测、重大科技创新、重要设施项目的设计论证和审核验收能力较强。
  6.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总工程师(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资源保护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的环境科研、监测、工程设计、污染治理与技术管理能力。
  7.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1)交通运输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具有较丰富的交通运输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具有甲级(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或交通类甲级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8.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
  (1)海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海洋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重要研究课题、主持重大海洋技术攻关项目或管理项目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和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9.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1)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审计、财经政策法规,审计、会计工作经验较丰富,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独立处理审计业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
  10.省水务厅总工程师
  (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水务行政管理政策法规,熟悉水务工程管理技术规范,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关键和复杂疑难技术,具有较丰富的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践经验。具有甲级(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或水利类甲级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11.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1)森林资源类等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林业工作政策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强的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工程建设能力,林业生产与科技管理经验较丰富。
  12.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1)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有关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熟悉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业务,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推荐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24日。
  报名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省外人员在网上报名;本省人员,均需各单位推荐,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
  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目标职位。省内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该职位竞争性选拔计划的,该职位报考者可于4月26日前改报其它职位。
  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均须按报考职位相应填写《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领导干部报名表》或《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其中,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业务考绩档案、学术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或他荐的,需提供个人学术科研成果和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其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的审查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进行。
  第一轮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4日至27日,主要审查报考者的任职条件、专业资格和成果业绩。单位推荐的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初审,再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给准考证。
  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日至6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6名审查对象人选。审查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审查对象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后获得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补充的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职位的考生中递补产生。
  (四)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5月2日,以闭卷方式进行。
  对专业性较强职位的报考者主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重点测试其专业素养、技术管理水平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复杂疑难问题的实际能力。
  对不定向选拔职位的报考者主要进行公共科目考试,重点测试其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实地调研+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履历+业绩”分析。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面试人选,对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成就、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定量分析。
  (六)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专业性较强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实地调研论文成绩占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30%,“履历+业绩”分析成绩占1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不定向选拔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实地调研论文成绩占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考察人选,还要侧重了解其综合管理能力,科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实例,力求做到好中选优。
  (八)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后,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经组织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九)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听取省委组织部有关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十)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和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
  1.时间:4月6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1)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4月24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个人学术科研成果、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31280 65342184 65342440
  传  真:0898-65342184 65342440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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